第26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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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那我就慢慢做了。”齐莹说完,拎着鸡腿回了厨房。
  这还是陆霆霄结婚以来,第一次要言请客战友吃饭。沈莞想给他壮壮脸,进屋洗脸洗头收拾了一通,最后换上结婚时新做的衣裳。
  换好后,沈莞在镜子前绕了绕,发现原主的人品不怎么行,眼光倒是还不错。
  上身是白色衬衣,下身是略显宽松的喇叭长裤,她不太喜欢编辫子,就把头发都拢起来,在后头捆了一个马尾,这样显得人也精神一些。
  而且原主一直都挺会给自己保养的,雪花膏,烟粉、唇脂跟香水这些东西都有。沈莞都往脸上用了一些,直到看见那瓶用了一半的头油,因为味道太浓,与香水混在一起容易窜味儿,她便没有使用,搁在了一旁。
  随后他又找出原主唯一的一双高跟鞋,陆霆霄个头高,足有一米八九,而她只有一米六五的小个头,站在他旁边真不够看,但穿上高跟鞋就不一样了,多出来的五公分让她的双腿显长很多,身材比例也比平时更好了。
  沈莞拾掇完自己,又把屋里的卫生打扫一遍。
  正好,她出去倒垃圾,远远地,看见陆霆霄在前面推着自行车,与身后的两名跟他一样人高马大的战友一边走,一边说话。
  沈莞没急着进屋,站在门口等了一会儿。
  “嫂子!”
  “嫂子好!”
  郑陆和许华早在部队见过沈莞,所以一眼就认出她来,热情的打着招呼。
  沈莞忽略陆霆霄透着复杂的目光,大方的跟他们寒暄:“你们好,训练一天累了吧?饭马上就做好,来,屋里请。”
  “以前咋没发现,嫂子还挺好相处的。”
  “要不你以为咱们陆营长为啥天天都要回家,换做我娶到嫂子这么漂的媳妇儿,我也惦记老婆孩子热炕头,是不是啊营长?”二人说笑间,揶揄的眼神朝陆霆霄投来。
  陆霆霄眉角几不可闻的皱了皱,因为他脸上鲜少出现什么表情,所以并没有被二人察觉出异样。
  没有接话,陆霆霄推车进了院子。
  将自行车停放好,在厨房飘来的肉味儿中,沈莞忙碌的从里头接了壶热水,另外一只手里拎着三个茶缸,跟半袋茶叶走向堂屋。
  在这个过程中,她终于跟陆霆霄对视,斜斜的眸,弯弯地笑,那高高的马尾衬托下,脸蛋儿上的蜜粉远远的飘来一阵香气。而后留给他的便是轻巧的背影,随着她轻盈的脚步,马尾一晃一荡地划过腰线,让陆霆霄脑海里闪过了一个形容词。
  ——粉黛佳人。
  似乎非常适合,用来形容现在的她。
  “还站着干什么?招呼客人进屋坐呀。”沈莞看他像块木头似的,傻杵那儿不动,轻声催促了一句。
  陆霆霄回神,邀请郑陆跟许华进入堂屋。
  沈莞已经泡好了三杯茶叶,分别在桌子的三个面上,以及桌上还摆放着一个盘子,里头有花生、瓜子还有糖果,都是招待客人的必备之物。
  “宵哥,我听说你之前跟嫂子两个闹别扭?你听老弟一句劝,你能找到嫂子这样的,好好珍惜吧!”许华说着,从盘子里抓起一把瓜子。
  郑陆也端起了茶缸说道:“我们上回去陈志家,他媳妇儿那体格子,五大三粗,说话的嗓门儿比我们三个老爷们都高,进屋半天别说管饭,连口水都没让我们喝着。”
  “那是陈志不行,怕媳妇儿,哪像咱们霄哥?对吧,在家里地位大大的有!”许华朝陆霆霄暧昧的挤了挤眼睛。
  陆霆霄面上不显,内心有多么无奈,大概只有他自己知道。
  不过,沈莞能为他做到这样的程度,确实又一次让他出乎意料。
  只要他一闭上眼睛,脑海里就会浮现,她站在阳光下,那一抹娉婷明艳的笑容,进而让他产生一种错觉。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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