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章 宫斗文里被连累的三等宫女29(2 / 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是。其开有清单。”蒋廷锡呈上。
  胤禛略看一眼:“可酌情提供一部分旧式火铳。火炮不给现成的,但可允其派人至福州船政学堂‘观摩学习’,价购部分舰炮。
  银子……可用生丝、瓷器折价,但要换取其在九州南部一两个小港的长期租借权,及附近矿山勘探之权。具体条款,你去谈。”
  “允祥。”
  “臣弟在。”
  “水师准备如何?”
  “福建、浙江水师主力已集结待命,计有大小战船一百二十余艘,其中新式炮舰八艘。‘定海’、‘镇远’等舰已可出战。另,广利行等商团可出动武装大船三十余艘配合。”
  “好。”胤禛起身,“下旨:以福建水师提督施世骠为‘靖海钦差’,总统闽浙水师及巡海商团船队,赴东海剿灭倭寇,追索元凶,护我商旅。若遇日方阻挠或包庇,可临机决断,迫其就范。”
  他停顿一下,目光锐利如刀:“告诉施世骠,朕不要虚文,要实利。倭寇要剿,港口要拿,亲我藩主要扶,幕府要慑。水师炮声,便是谈判底气。”
  雍正六年六月,“靖海”行动开始。
  施世骠率主力舰队直扑倭寇巢穴所在岛屿,以猛烈炮火摧毁其据点。部分倭寇乘小船逃往九州方向,清军水师紧追不舍。
  七月,追剿至九州沿海。萨摩藩象征性派船“劝阻”,遭清军强势驱逐。
  清军舰队以“追剿残寇”、“搜查窝藏”为名,逼近鹿儿岛湾。
  岛津继丰见清军势大,且早有默契,遂“被迫”同意清军舰队入港“短暂休整补给”,并“邀请”清军代表登岸“共商剿匪善后”。
  谈判桌上,在施世骠的战舰炮口“遥望”下,蒋廷锡与岛津家老签署了《鹿儿岛临时协定》:
  萨摩藩“自愿”将种子岛、屋久岛两处小港租借给清国商团使用,租期九十九年;
  允许清国商团在萨摩藩指定区域勘探矿藏,合作开采;
  萨摩藩采购清国火器、舰炮,清国派员指导其练兵;
  双方“共同维护”东海贸易安全。
  与此同时,清军舰队分出支队,巡弋长州、肥前等藩外海,施加压力。江户幕府闻讯大惊,急派使者质问萨摩,并抗议清军“侵犯领海”。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