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第七章吾王·顺心意(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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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凰笑了。“本王答应你,可你输了呢?”
  “我若输了,便请你吃昀息羹。”
  “没创意。”
  “但你喜欢这种答案不是吗?”
  “不错,本王喜欢你的这个答案,但本王怎知你到时不会对心上人下不了手?”
  “我不会输,所以不存在这个问题。”
  “你对他真有信心。”
  “我是对自己有信心,我相信,我爱上的男子,他值得我爱。”
  若是不值得,那就不是心上人了,都不是心上人了,自然就不存在下不下得了手这个问题,孟凰秒懂。“这个赌,本王赌了。”
  事后少凰问长姐。“她是谁?”少凰隐约能感觉到,孟凰对越歆有那么一点......忌惮,这太罕见了。
  “她是妖圣级的大妖。”
  妖族卑贱,确切说,洪荒之初,除了神族,所有物种都是卑贱的,而妖便是大部分物种的统称。虽然卑微,但诸神族对妖族也无法小觑,这一族的个体实力是不够强,但架不住人多啊,死活扑不灭,虽然只有几位妖神,但人口基数恐怖,神人以下的存在多如狗。众神自个是无惧的,蝼蚁再多也是蝼蚁,但他们还得考虑自己尚未成长起来的幼崽,妖族没能力屠神,却有能力威胁到他们的后裔。
  妖圣是仅次于妖神的存在,相当于神族的上仙,与上神只有咫尺之遥,但这咫尺之遥,无数妖圣终其一生都无法跨越。不过这并不代表它们就差劲,相反,妖族的特性就是活得越久就越彪悍,活得特别久的几个妖圣甚至拥有与上神掰腕子的资格。
  别小看这资格,这种资格可是很多生灵求都求不到的,因为有了这种资格,众神便不会再视其为可以随手抹杀的蝼蚁,而是变成了具有一定威胁能力的大蝼蚁。
  少凰想了想,什么都没想起来。“我没听说妖族有那个妖圣叫越歆。”
  “没听说过很正常,她成名于数十万年前,那会,母亲都尚未出生,何况你我。”孟凰撸着妹子的毛笑答。
  (庄主腹诽:年纪比这对变态姐妹的老娘还大,昀息口味也忒重了吧?)
  “对不起,我终究没爱上你。”昀息很是抱歉的对孟凰说,孟凰不能说不好,红衣猎猎,人却比红衣更绝艳妩媚,性情温润谦和,善良纯真,这是一位无愧神族第一美人美誉的真·女神,昀息不否认自己的惊艳,却也只是惊艳,就是.....不来电。
  不是每个男的看到美人而自己又有能力得到就一定要得到,至少昀息没有这种娇妻美妾的收集癖。
  孟凰闻言微微扬眉,道:“我们还有很长的时间。”
  少凰默默往嘴里塞着灵果玉英,怕自己忍不住笑出来,说得真是感人,感人的她都要相信这真是一位贤良大度的绝世佳人了。做为男子,人生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死人当然没有什么可求的东西了。
  清楚眼前这一幕是怎么回事的少凰默默在心里为人生得妻如此夫复何求这句名言添了一句补注。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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