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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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怎样,劈出来的木柴还是很好的,往灶膛里塞几块火苗便很快燃起,眨眼的工夫就把锅烧热了。
  陆晚亭把剁成块的兔肉倒进锅中,翻炒到兔肉颜色变得浅黄,这时候肉香就冒出来了,撒姜片、葱段,再舀几勺豆酱进去,添上烧好的热水,把备好的香料放进去,盖上锅盖。
  如此炖上半个时辰,就能将兔肉炖得酥烂。
  待时候到了掀开锅盖,就见汤汁熬得浓油赤酱,不稀不稠,挂在兔肉上红亮亮的,看着就滋味浓郁。
  盛出来的兔肉堆在盘子里,酱汁在盘底积成一小汪浓汁,衬得盘子里大小均匀的兔肉块越发红亮软嫩,叫人忍不住想立马夹一块送进嘴里,好尝尝那股子鲜香滋味。
  盛好米饭,陆晚亭对许青禾道:“小禾,吃饭了。”
  作者有话说:
  lwt:今天和老婆贴贴了,开心
  第11章 小日常
  许青禾被浓郁肉香熏了半天,早就按捺不住,听到陆晚亭喊便一溜烟似的从屋里跑了出来。
  饭桌上摆着一大盘浓油赤酱的炖兔肉,块块裹着酱色浓汁,油亮得都能映出光来,旁边的粗瓷碗盛着刚焖好的白米饭,还冒着热气,粒粒分明,米香清润。
  两人对坐开吃。
  许青禾先夹了一小块兔腿,腿肉炖得烂乎脱骨,每根肉丝都透着浓郁的荤鲜,贴着骨头的那处肉最好吃,软烂不失嚼劲,越嚼越香。
  吃肉吃了个爽,他又舀了几勺浓稠醇厚的酱色肉汁拌进米饭,搅匀,舀了一大勺拌饭送入口中。
  吸收了肉汁的米粒软糯带弹,咸鲜丰腴,滋味浓郁得化不开,甚至比直接吃肉来得更香。
  许青禾大口扒饭,满足地眯起眼。
  好好吃!
  陆晚亭的目光始终追随着对面那个埋头苦吃的身影,今日的饭似乎特别合许青禾胃口,他吃得眼睛都微微发亮,好像连头发丝都是快乐的,看着陆晚亭也不自觉跟着扬起嘴角。
  没人会拒绝一个萌物的吃播,陆晚亭也不例外。
  吃饱喝足,许青禾揉着自己圆滚滚的肚子,心满意足地打了个小小的饱嗝,连还欠着账的糟心事都忘在脑后了。
  有肉吃好幸福。
  便在这时,他忽然一拍脑门:“哎呀,我怎么把这事儿给忘了!”
  陆晚亭看他一眼,语气不甚赞同:“脑门都拍红了。”
  而后才问:“什么事?”
  于是许青禾便把今日偶遇黎大哥还有阿芸的事告诉了对方。
  他回忆着小姑娘踮脚的模样,笑起来:“阿芸叫我小叔夫,还非要把芝麻糖塞给我,明明自己也没剩几块了,真是个实在的小姑娘。黎大哥人也挺好的。”
  许青禾对他们的第一印象非常不错。
  “我记得你之前说过,和这边的亲戚关系一般。”
  说关系一般都是许青禾美化过了的,陆晚亭的原话是“没人愿意和破落户沾边”。
  “嗯,大部分亲戚都是,也就和大伯一家的关系还算说得过去。”陆晚亭道,“大伯腿脚不好,需要伯娘照顾,宴席那日就是吴黎大哥过来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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