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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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烨看着眼前的合同发呆,脑子里是半点工作内容都装不下。
  任煜穿的那身西装,他能看出来是私人定制的,很是贴身。
  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任煜昨晚真的....真的很帅啊。
  许烨撑腮,钢笔戳在纸张上晕染出一圈墨痕,他毫无察觉,还在回想昨晚的那一眼。
  刚分手的那一年,他犹豫过,自负地认为任煜不足以影响他的生活,还把希望寄托于新的感情,虽然结局是生生挨了一巴掌,但也让他确定任煜对他来说不一样。
  得知任煜去了国外,他是迷茫的,不是所有人都会在原地等他,但他没想过任煜会走那么远。联系方式被拉黑,是在他的意料之中的,毕竟除了他,也很少有人会一直留着前任的联系方式。
  他没再试图打听任煜的去向,也许是胆怯,他不愿意听到拒绝的话。
  但现在任煜回来了,离他那么近。
  近水楼台先得月,这是不是一种缘分呢?
  “许总,合同签好了吗?那边急着要。”陈秘书敲着办公室的门,半晌没得到回应,默念一句抱歉,直接推开门来问。
  陈秘书的声音总算把神游天外的许烨唤了回来,他像学生时代被老师抓包上课走神,慌乱地掩耳盗铃。
  许烨低头一瞧,合同下方晕染出来的钢笔印记,尴尬地抬头。
  陈秘书看着合同上的脏污,对上许烨的尬笑,习以为常地提出解决办法:“许总先签别的吧,这份我拿去重印。”
  办公室门被重新关上,许烨尴尬地抓头。
  走神不可怕,上班走神也不可怕,可怕的是当老板走神被下属抓包了。
  严重影响他的形象啊。
  为了挽救他的老板形象,许烨整个下午都没敢走神,任劳任怨地坐在办公室里干活。
  *
  和许烨想象的不同。
  任煜的确不是法人,但他也算半个老板。
  为什么算半个呢?
  理由是他不愿意,当老板管的事多,他嫌浪费时间。
  余阳州常被他装x的样子气得牙痒痒,又不得不承认,任煜的业务能力很强,也正因为任煜的能力过关,他才会不遗余力地拉他入伙。
  新荣是他和任煜的心血。
  余阳州是个不折不扣的富二代,祖上家产加起来往他下三代数都挥霍不完。他又是家里年龄最小的,上头还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姐姐。家里人对他最大的期待就是平平安安。按理说,这样的家庭出来的孩子,平稳过一辈子就好了,偏他是个有梦想的,想自己创业。
  钱他不在乎,只想干出一番事业,人人提他不再是余家的小儿子,而是新荣的老板。
  他和任煜是在国外认识的,在国外就见识过任煜的能力了,回国创业第一时间就想到了他,软磨硬泡才说动了任煜,让他来当这个合伙人。
  任煜的要求只有一个。
  他只负责技术。
  不就是出面嘛,小菜一碟!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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