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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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眨眼,就蹬上小电炉,骑得没影了。
  齐淮子一个人站在那,直到看不见那一小撮,白色的影子。
  嘴角勾起隐秘,带着战栗的笑,慢悠悠地打了个电话出去。
  骗人的猫咪。
  是要被罚的。
  林简不知道齐淮知一直在背后看着自己。
  欢快地一路哼着歌,骑小电炉骑出一种开着敞篷跑车的畅快感。
  只要一想到今天晚上没活,就颇有一种翻身农奴把歌唱的快活。
  不过今天晚上不是一点事情都没有的。
  林简回家的途中,特意改了个道开到菜市场里面去了。
  他要买一些食材,明天做饭给齐淮知吃。
  本来林简是打算在路边买几个小炒菜,意思意思假装是自己炒的。
  结果一问鼓手,齐淮知喜欢吃的竟然是一些清淡口的粤菜。
  十几个小时的鸡汤,几十道工序的开水白菜。
  这东西去点外卖,还不如自己做划算。
  至于味道。
  反正他的人设也不需要做饭多好吃。
  心意到了就行。
  再不济,给加点味精进去。
  林简把小黄停在路边,他揣着手机,一路溜达。
  “大叔,要一把小白菜,再来一些西红柿。”林简蹲在摊位口,挑挑拣拣,选出一把看上去最漂亮的小白菜放进袋子里,“再给一些葱吧叔。”
  大叔塞了几根葱进去,上了称,“六块钱。”
  “转过去了。”林简提着袋子,又去肉摊点了些肉沫。
  最后骑着小黄,到臭水巷另一户养鸡的人家,杀了一只鸡,顺便让街坊剁成一块一块的,提着还在流血的鸡肉尸体回家去了。
  菜放到一边,林简拍拍手,先去找不知道被塞到哪个角落的电饭煲了。
  电饭煲是他高考毕业后,收拾家里的东西,从犄角嘎达里找出来的。
  十几年了,功能齐全,不仅可以煮饭煮粥,还能煲汤。
  于是被林简一起背着,连带着温女士,在海市住下来了。
  没怎么用过,一个念想。
  林简在床底翻出来,抱着灰扑扑的电饭煲,累得够呛。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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