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2 / 3)
“不是。”郑庭摇摇头:“这份情谊我真不知道要该怎么感谢你才好了,消息还没告知给我爹娘,他们若听到,必然比我还要高興。”
“我从未在学业上做过一件让他们舒心的事,这次多亏有你的帮衬,能让我为他们尽尽孝。这一礼是出于我为人子女,还請简兄不要推辞。”
这是郑庭第一次叫他简兄,简言之听的有些别扭,也觉得他太过言重了。
简言之抬手虚虚托了他一下,诚恳道:“能得章大人邀请,不光是我的功劳。要不是你自己本身文章做的有亮点,他也不会答应得这样爽快。”
“用你说,我知道。”
郑庭行完礼立馬变了个臉色,脑袋往上一扬,又恢复成往日的大少爷做派。
“这件事不许声张给旁人听,不然我活活掐死你个病秧子!嗯?!”
——做小伏低给人行大礼什么的,实乃有损郑少爷的颜面。
简言之生是被他给气笑了,去扶人的手也变成了推人:“不识好歹.....你嫂子的食盒算是白给你吃了。我可跟你说清楚,这回我出了大力,辛劳费不翻倍给往后没人跟你搭伙。”
“饭是人家梨哥儿做的,关你什么事?几个脑袋啊,这么大臉,来替你家夫郎假公济私?”
简言之被‘你家夫郎’这几个字哄得喜笑颜开,遂接受了郑庭伸手过来揽他肩的动作。
上回只是得夫子表扬了一下郑庭爹娘就摆出那么大阵仗,这次要得知是四品朝臣邀请赴宴,指不定会欢喜成什么样子。
简言之不想弄得太高调,提议把全羊宴布置到郑庭家里,日子就选在明天。正好郑大少爷还没做过东,关起门来在家吃,大可以一切从简些。
回家后简言之把这件事告诉给了沈忆梨,小哥儿興奋的脸颊红扑扑,脑子一热就扑过去给他夫君献了记深吻。
“真好....这么快就学有所成,这可真是太好了.....”
“阿梨,从我回来开始,这话你就说了不下十遍。不过一场清谈会而已,又不是考中了功名。”
简言之失笑,把唠唠叨叨变啰嗦的小哥儿抓过来,按在桌前教他写字。
沈忆梨软软的发丝就抵在他下颌上,偶尔动一动,痒得人心猿意马。
“能去赴清谈会已经很了不起啦,整个书院只去了你和阿庭哥两个人,我为你们高兴嘛。”
沈忆梨嘴角翘的老高,一双耳朵尖也红的发亮,乖乖缩在简言之怀里学写小黄文,真真是可爱极了。
逐渐露出真面目的简某人对此甘之如饴,眼眸一眯,俯身贴近小哥儿耳廓:“那从今天开始我教你写拉丁文,好不好?这样你要是想写点什么给我,就不怕被人发现了。”
沈忆梨怀疑简言之说话时是不是拿唇瓣咬了他的耳垂,整个脖颈都酥酥麻麻的,让他腰背有些发软。
“那、那不学这个了吗?我才练了一天字,半途而废...不好吧?”
“你字其实写得挺好,就是手腕力不够,只要多加练习就没问题。学门新的文字不好吗?别人看不懂,你想写什么就能写什么。”
沈忆梨实在是太老实了,简言之昨晚教他写的字,十个里有八个都简单好认。
分明组合在一起小哥儿全能读懂,可还是一字不差的给临摹了下来。
所以简言之在看过那封‘作业’后果断选择了放弃循序渐进,现在、立刻、马上就想教他学写拉丁文。
想想小哥儿顶着通红的脸颊认真抄写违禁读物、边抄还边大声朗读的画面......
啧啧。
简言之:不当人是真快乐,如果可以,下辈子也不用当了。 ↑返回顶部↑
“我从未在学业上做过一件让他们舒心的事,这次多亏有你的帮衬,能让我为他们尽尽孝。这一礼是出于我为人子女,还請简兄不要推辞。”
这是郑庭第一次叫他简兄,简言之听的有些别扭,也觉得他太过言重了。
简言之抬手虚虚托了他一下,诚恳道:“能得章大人邀请,不光是我的功劳。要不是你自己本身文章做的有亮点,他也不会答应得这样爽快。”
“用你说,我知道。”
郑庭行完礼立馬变了个臉色,脑袋往上一扬,又恢复成往日的大少爷做派。
“这件事不许声张给旁人听,不然我活活掐死你个病秧子!嗯?!”
——做小伏低给人行大礼什么的,实乃有损郑少爷的颜面。
简言之生是被他给气笑了,去扶人的手也变成了推人:“不识好歹.....你嫂子的食盒算是白给你吃了。我可跟你说清楚,这回我出了大力,辛劳费不翻倍给往后没人跟你搭伙。”
“饭是人家梨哥儿做的,关你什么事?几个脑袋啊,这么大臉,来替你家夫郎假公济私?”
简言之被‘你家夫郎’这几个字哄得喜笑颜开,遂接受了郑庭伸手过来揽他肩的动作。
上回只是得夫子表扬了一下郑庭爹娘就摆出那么大阵仗,这次要得知是四品朝臣邀请赴宴,指不定会欢喜成什么样子。
简言之不想弄得太高调,提议把全羊宴布置到郑庭家里,日子就选在明天。正好郑大少爷还没做过东,关起门来在家吃,大可以一切从简些。
回家后简言之把这件事告诉给了沈忆梨,小哥儿興奋的脸颊红扑扑,脑子一热就扑过去给他夫君献了记深吻。
“真好....这么快就学有所成,这可真是太好了.....”
“阿梨,从我回来开始,这话你就说了不下十遍。不过一场清谈会而已,又不是考中了功名。”
简言之失笑,把唠唠叨叨变啰嗦的小哥儿抓过来,按在桌前教他写字。
沈忆梨软软的发丝就抵在他下颌上,偶尔动一动,痒得人心猿意马。
“能去赴清谈会已经很了不起啦,整个书院只去了你和阿庭哥两个人,我为你们高兴嘛。”
沈忆梨嘴角翘的老高,一双耳朵尖也红的发亮,乖乖缩在简言之怀里学写小黄文,真真是可爱极了。
逐渐露出真面目的简某人对此甘之如饴,眼眸一眯,俯身贴近小哥儿耳廓:“那从今天开始我教你写拉丁文,好不好?这样你要是想写点什么给我,就不怕被人发现了。”
沈忆梨怀疑简言之说话时是不是拿唇瓣咬了他的耳垂,整个脖颈都酥酥麻麻的,让他腰背有些发软。
“那、那不学这个了吗?我才练了一天字,半途而废...不好吧?”
“你字其实写得挺好,就是手腕力不够,只要多加练习就没问题。学门新的文字不好吗?别人看不懂,你想写什么就能写什么。”
沈忆梨实在是太老实了,简言之昨晚教他写的字,十个里有八个都简单好认。
分明组合在一起小哥儿全能读懂,可还是一字不差的给临摹了下来。
所以简言之在看过那封‘作业’后果断选择了放弃循序渐进,现在、立刻、马上就想教他学写拉丁文。
想想小哥儿顶着通红的脸颊认真抄写违禁读物、边抄还边大声朗读的画面......
啧啧。
简言之:不当人是真快乐,如果可以,下辈子也不用当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