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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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就清秀的小哥儿泫然若泣,通身的柔弱让简言之怀疑自己刚刚是不是丧天良了。
  “你.....”
  “你是不是不想要我了?”
  沈忆梨倔强抬头,鼻子一抽一抽的,像只被人欺负了的小兔子。
  简言之无奈又好笑:“不是、我哪说过这样的话?”
  不对,很不对。
  理论上沈忆梨和他并没有直接性关系,甚至连顶好的朋友都算不上。换句话说,如果沈忆梨想走,想恢复自由身,简言之是完全不介意现在就写一封和离书给他的。
  毕竟相处时间太短,他也不想用夫郎的身份强行把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绑在身边。与其这样还不如趁早说清楚,以免时日拖长了沈忆梨在这受更多委屈。
  简言之在电光火石间都想好了说辞,他把三十两银子里的二十两给了沈忆梨,这笔银子足够对方生活好一段时间了。
  至于银子拿走后沈忆梨想去哪里,那不是他该管的事,他也没资格去管。
  可让他没想到的是,沈忆梨突然露笑,两只纤瘦的胳膊环住了他的腰:“真的吗?!你真的没有想不要我?!我还以为你给我钱是想和我分家呢。我一个小哥儿刚嫁了人就被夫君休,这样没脸面,肯定是活不下去了.....”
  简言之是半靠在床上的,沈忆梨扑过来时他没设防,身体也因对方的重量往后仰了半截。
  ——这样一来就好像是他主动把人环进了怀里。
  沈忆梨柔软的发丝扫在他手背上,简言之一低头就对上了一双干净无比的眸子,那眸子里还噙着莹莹水汽。
  望着那像小鹿一样面带希翼的人,简言之心头仿佛被什么东西给坠了一下,话到嘴边猛然转了个弯。
  “嗯.....不会不要你,真的。”
  第7章
  因着简言之那句话,沈忆梨高兴了一整个晚上。
  他就是个很普通的小哥儿,秉着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信念,即使是嫁给一个半死不活的病秧子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好。
  简言之先前昏睡的这十来天,他一直兢兢业业守在床前,给人熬药、端茶、擦汗、盖被子。
  这些活儿他做的十分细致,哪怕期间简言之没有跟他说过一句话,更没有要求他要这样做。
  那笔从当铺得来的银子他也没想多用一分,不过简言之答应给他买麦芽糖的三文钱得要。那是他夫君的承诺,言出必行是美德。
  简言之看他高兴其实心里挺舒服的,只是舒服之余难免有些惆怅。
  他不清楚沈忆梨理解的‘要他’是怎么个要法,而自己能给的,无非是尽可能的去维护对方,至少别让沈忆梨再那么没日没夜的干活了。
  -
  简言之身子弱出不了门,沈忆梨要近身照顾他,所以晚饭还是梁春凤单独端了两道菜给他们在房里吃。
  简言之清明他这个舅母的耐心顶多维持三天,三天一过必然原形毕露。为了能多争取几天让身体养得强壮点,简言之趁沈忆梨去厨房盛饭的时候取了锭银子给梁春凤。
  “多谢舅母近日的照顾,言之人虽病着却不是个瞎子,看得见家里的情况,也知舅舅、舅母被我拖累不少。这锭银子是我前几年抄书攒下来的体己,就拿给舅母补贴下家用吧。”
  简言之给的银锭子足有三两,梁春凤眼睛都放光了,把银子拿在手里摸了又摸,还上嘴咬了一口辨真假。
  “算你这些年书没白读,晓得要知恩图报,也难为你没别的本事傍身,光靠给人抄书挣些辛苦钱攒下这么多。既然你有心,那舅母就不多加推辞了,梨哥儿眼看就回来了,你们先吃饭吧。”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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