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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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言之看了看院里比他那杂物间好不到哪里去的烂屋子,心道就算这个家要给他当,他还不愿意接这个烂摊子呢。
  “走吧,咱们进屋,不然菜要凉了。”
  言语间没有一点要回嘴争论的意思。
  梁春凤私心里觉得简思奇的话说到了心坎儿上,却又不好表现的太过认同。她望着盘子里的半只烧鸡咽了咽口水,试探道:“言之啊.....”
  “怎么,舅母有话要说?”
  简言之全然不给她打商量留下一碟子肉菜的机会,眉头一拧就开始喘粗气:“我大病初愈禁不住风吹,手还受了伤。在外面站的够久了,我.....咳咳、咳....”
  原身的破烂身体好使的很,一咳就脸色发白,摇摇欲坠。
  梁春凤冷汗都被吓出来了,生怕他背过气去。
  再看简言之手背上的淤青,只得勉力压下愤懑,狠剜了自家儿子一眼:“你回屋去吧!菜也端进去!等你先养好身子,其他的事回头再说!”
  “那就多谢舅母了。”简言之艰难道谢,要不是胳膊被沈忆梨架着,他高低得转过身去把桌上那小碟酱菜也给端走。
  “阿娘,你——”
  “住嘴!”
  简言之那边房门一关,梁春凤立马喝住了上蹿下跳的简思奇:“简言之手里有他爹娘留下来的一笔银子,等那银子归了我们什么鸡鸭鱼吃不上,就非要计较这一顿?!”
  “银子?”简思奇一听这话捏紧的拳头松了松:“您说的是真的?他那短命鬼爹娘留给他的银子肯给我们?”
  “这能有假?他病的那样重还有几天活头。好儿子,你就听娘一句劝,这几日别跟他争嘴,凡事都由着他去。等银子到手,娘就给你物色个好生养的标致媳妇儿!”
  简思奇打了小二十年的光棍,村里跟他同龄的汉子大多孩子都会满地跑了。若非他家穷,又一直没个体面的活干,怎会连个媳妇儿都找不到。
  要是手里有了银子,老婆孩子热炕头,那还不是水到渠成的事。
  到时候再把简言之住的那间屋子改回成杂物间,堆放点没用的东西。少了碍眼的人在跟前讨晦气,小日子过得必然舒坦。
  简思奇三言两语就被梁春凤给哄高兴了,也不管他爹脸色比菜盘子里的青菜还绿,不成曲的小调一哼,终于肯安安分分坐下吃饭了。
  第3章
  屋里。
  沈忆梨被那冒热气的肉菜勾得口水直流,自从他嫁给简言之冲喜,一日三餐基本上就没吃过一顿干的。每天还要起早贪黑的干活,像这样的荤腥,根本是连沾都没机会沾。
  简言之旁若无人的晃出去盛了两大碗米饭,叠得结结实实,一看就是拿饭勺狠狠压过的。
  等他进屋一瞧,沈忆梨人还在桌前端端正正坐着,身子纹丝不动,嗓子眼里却不停的小幅度咽口水。
  他粲然失笑:“饿了就先吃点菜,我只是出去盛饭而已,不用专门等我。”
  沈忆梨坐姿很是乖巧,他抿抿唇,温声道:“你是我夫君,主家都没吃,就轮不到我。”
  简言之大致知道这个时代出嫁从夫的老旧观念,也不和沈忆梨争,给他分去一碗饭:“那一起吃吧,烧鸡凉了会变柴,赶紧趁热吃。”
  沈忆梨被他这坦然随意的样子惹得有些发愣。
  说起来这也是他头一次给人当夫郎,以前总听老一辈的人说,像他这样的小哥儿在家是没什么地位的。
  夫君就是天,不管到哪都要听夫君的话,不能顶撞,更不能忤逆,否则就是他这个做夫郎的不够温顺懂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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