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师_分卷阅读_203(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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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匪首罪魁,祸稔恶积,罪大恶极,不容宽赦。”
  “胁从之人,寻机来降,宽宥其情。举恶发奸,罔治其罪。”
  “诛故贳误,诚省之人,咸与惟新。”
  “献匪首沈岳首级者,赏银三千两,绢布十匹,宝钞十万贯。并销匪名,入州县为民。”
  悬赏告示贴出,震动南直隶。
  抄送的文书迅速传至各下辖州县,民间议论纷纷,海盗留在岸上的探子,迅速将消息传回岛上,等候大当家传令。
  不等沈岳想出对策,一艘高挂白布的帆船,大模大样开入象山海域,停靠钱仓所。
  船上之人俱做海匪打扮,登岸后即大声叫嚷:“我等乃是沈岳手下,得知朝廷发悬赏布告,胁从之人可既往不咎,故诚意来降,望大人开恩收留!”
  “我等本领不高,未得沈岳首级,绑缚二当家施天常等十二人,交给官府,请大人验明正身!”
  熊指挥使抵达之前,二十几名壮汉分做三批,扯开嗓子,喊到喉咙冒烟。
  海港处很快“热闹”起来,里三层外三层,聚集百余人。
  看到“海匪”队伍里的熟面孔,熊指挥使当即生出捂脸捶胸冲动。
  姓肖的也不远,怎么偏偏挑上他!
  奈何钦差有天子敕谕,不得不从。只能硬着头皮,陪这些二愣子演戏。
  丢人啊!
  押在兵船的施二当家,啃着麦饼,喝着凉水,忐忑日后命运,压根不知,在杨佥宪三人的计划中,他已成了“海匪”的投名状,即将被押上法场,咔嚓一回。
  送上首级的“海匪”,各得银五十两,布帛两匹,宝钞万贯。有卫所文吏及县衙主簿为证。围观百姓亦可作证。
  “施天常投案,固有成效,终影响有限。不如借其头颅一用,于计划,当可事半功倍。”
  “各府州县衙及卫所的漏网之鱼,亦可就此清理。”
  此乃王主事之言,杨御史除了点头,唯有点头。
  正德元年,八月乙卯
  岸上的消息传回,海岛之上,顿时人情恟恟。
  沈岳勾结倭人,早不得人心。手下头目亦有私怨,知晓告示内容,当下起了心思。
  纵有人想到官府用间,挑拨海匪内隙,也起不到多大作用。
  白银,民籍,既往不咎。
  别说真正的胁从之人,便是主动为匪,极受沈岳器重之人,都开始动心。
  人心不稳,仅五日里,就有三次刺杀。沈岳的大好人头,代表着千两白银,以及从良之路。
  只要能成功……
  连遭刺杀,其中还有往日心腹,沈岳再信不过手下海匪,行走坐卧皆在船上,由倭人保护。
  饶是如此,想发横财的海匪仍是越来越多,其中,包括岛上的三当家。领五十余人,趁夜重进船舱,连杀数名倭人,砍伤沈岳手臂,仅差一步就能成功。结果却被后赶来的几人拦截。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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