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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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色的字闪着金光,一笔一画地浮现在牌位上,等最后一笔完全显现出来,金光也消散了下去,凌洲终于看清了上面的名字——
  凌、长、云。
  第50章 市郊
  一时间,各种猜想和回忆疯了一般哭着喊着咆哮着怒吼着杀进凌洲的脑海里,尖叫地撕扯着要站上高台。
  我十二岁时发了高烧,醒来就什么都不记得了。
  温森2875年,先亲王战死。
  二皇子适愿·温森特纳去北地祈魂时,是十二岁。
  爸,你写的怎么那么真实啊?这不会是真实存在的世界吧?
  当然不是,这只能说明你爸我天赋卓绝,天生就是写故事的好手。
  那你写那么多年都没写完?
  哎呀,那我不是忙嘛,我要是不忙,肯定一口气就顺溜溜地写完了。
  那你还挺积极,每次出差回来都写一大段。
  可不是嘛,就是忙碌拖慢了我的速度。
  十二岁那年,我爸妈离婚了。
  我爸写了个故事想逗我开心。
  祈魂归来会被抹去记忆。
  这个亲王殿下,我怎么越看越觉得跟你很像啊?这怕不是就是你吧?
  废话,我写的当然跟我像。
  为什么他有翅翼和精神力。
  古色古香的。
  老同志的气息。
  水晶发出一道亮光,他就穿过来了。
  爸,你每年都出好几次差就算了,怎么还每次一出差就去好几个月?你看看隔壁王教授,他也是历史系教授,怎么人家就上上班遛遛狗,偶尔出去研讨几天呢?
  哎呀,你爸太优秀了,总有人来邀请我,而且,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嘛,乖啦。
  哦,你是说人家不优秀呗。
  啧,说什么呢?我可没这么说,别污蔑我啊。
  但书只写到我穿过来的前一点儿。
  先亲王是黑发黑眸。
  您,跟适愿殿下的发色一样。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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