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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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群高三的学生,大多刚好成年,正是最把自己的年纪当回事的时候,他们刚刚接触了成年人的世界,又没来得及摆脱幼稚的青春。
  但酒精是最好的催熟剂。
  借着酒意,已经有人嗨的不行,随意地和女伴靠在一起。
  酒吧暧昧的灯光里,没有人在乎你在这儿做什么。
  霍昀正看着手机,没抬头,也没搭理朋友的感慨。
  其实高中生活对于他而言乏善可陈,既然不需要努力就唾手可得别人想要的人生,霍昀当然选择一种最轻松的活法。
  明年二月他就预备要出国了。
  没想好去哪个国家。
  可能是意大利,毕竟辛思夷在那,或者美国,他觉得那里最好玩。
  但其实,朝笙会去哪,这个问题才是关键。
  他和她一个小区,一个高中,大学——也要理所当然在一块儿吧。
  只是霍昀在嘈杂的电子乐里忽然想到,朝笙已经很久没和他出来玩了。
  他们玩,大多是来西华街,或者是去某些有极限运动的地方找刺激。
  但是自从她说她要好好学习后,除了那一次他叫她,她自己确实没再来过西华街了。
  关于文艺汇演的朋友圈一刷就是十几条。
  实事求是的说,霍昀喜欢更加刺激感官的事物。
  一中的文艺汇演宛如小孩家家酒。
  热闹喜庆,再没什么了。
  他看着文珊珊九宫格里的李旸,那个平时在篮球场上拽得二五八万的家伙,穿着短到大腿根的裙子,笑得比哭还难看。
  照片里,文珊珊抱着一束宫灯百合,挥着手和观众致意。
  朝笙的评论在最前面,文珊珊在那条“哈哈哈哈哈哈”下面亲亲热热的说“谢谢朝朝的花”。
  朝笙大概正在玩手机,霍昀没一会儿又刷出她的回复。
  “女明星值得”。
  所以,朝笙也去了礼堂。
  霍昀往下滑去。
  李旸发了他和文珊珊的合照,两个人手里一人一束花。
  霍昀轻嗤了声,看来还不止给一个人买了花,连李旸都有份。
  他知道,朝笙对朋友很好。
  一视同仁雨露均沾的好。
  所以,他觉得做朋友挺好。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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